根据《澳门App澳门国际学生(本科生)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八章第三十九条:“对作退学处理的学生,由学校出具退学处理决定书,处理决定书及处理送达书由学院直接送达学生本人;学生拒绝签收的,学院以留置方式送达,但须邀请教师代表1人、学生代表2人到场见证,并由送达人、见证人在处理送达书上签名;难于联系的,由学生所在学院通过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,公告期为7日,期满视为送达。退学自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。”之规定,特发布此公告。
MD SOFIQUL ISLAM,男,学号:202338080045,土木工程专业2023级本科国际学生。
经查实,你于2025年9月17日请假离校回国,2025年9月20日请假期满未返校。学院辅导员从你室友处获悉你曾表示不再回校学习,并多次与你联系,要求你返校学习,均未果。你违反了《澳门App澳门国际学生(本科生)学籍管理办法》。
根据《澳门App澳门国际学生(本科生)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ag九游会登录入口的,应予退学”之规定,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,对你作退学处理。公告期为7日,公告日期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8日,公告期满,视为送达。若你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,向澳门App澳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联系电话(028)83032003,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利。
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
2026年1月12日